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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手机里应该有一个律师的号码

 

      每个人的手机里都应该有一个律师的号码。律师这个古老而又新鲜的行业正活动在这个最美好,又最坏的时代,最光明又最黑暗的时代。

      有好事,你得找律师。买房子是在现今社会来说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,能买得起房子也就是说你从此成为有产阶级啦。但是各位朋友,买房子这么大的一件事,而是没有律师朋友为你把把关,很可能就是好事变成坏事。你买的房子可能是有瑕疵的,可能是被押抵过的,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共有人,也可能是一房二卖。总之,你得有个律师为你把把关,才能放心的住上自己辛苦买来的房子。

     有坏事,你得找律师。坏事多了,你可能被人打了,有可能被人骗了,总之有太多的坏事。你都可以找个律师朋友为你参考。可能有人欠你的钱不还,你想追讨,但碍于面子一直没有行动,律师可以帮你这个忙。律师就是消防对,哪里有火哪里跑,律师就是清道夫,哪里不路不顺,哪里清。

      每个人的手机里都应该有一个律师的号吗。有人说,律师不顶用,还是关系管用。我觉得这句话不太客观。根据二八原理,有关系的人也只有极少数的人,大多数的人都是平民百姓,他们之间的大多数矛盾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。在平民百姓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,从出生到死亡,你都跟法律离不开关系。如果你的手机里有一位律师朋友的号码,你就多了一份保障,你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合理的规避法律风险才是最聪明的选择。

      每个人的手机里都应该有一个律师的号码,不是说你一定要请律师打官司,把律师当成朋友,其实很多情况下律师是愿意为您免费解答一些法律问题的,所以请你大胆的留住律师的号码吧,陈锡亮律师的手机号码是:13764474263,欢迎打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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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风高空物砸死人,物业属特殊侵权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13-06-25 06:43)     点击:1416
   台风天,家住宝山通河二村的吕女士刚刚出门就被高空飞来的玻璃砸中,当场身亡。虽然没有人看到玻璃从何而来,但根据附近两幢大楼的玻璃损坏情况,近日,宝山区法院判决大楼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赔偿死者家属80万余元。
【案件回放】
    2012年8月8日,台风来袭。当天7时许,大楼北面有一块玻璃飞到居民吕女士头上,致其当场身亡。10时30分许,警方现场勘察时,又有一块玻璃从大楼坠落,就落在尸体旁东南侧5米处,警方还发现该大楼11楼电梯大厅一块玻璃在台风中摇晃,发现该大楼公共部位固定玻璃的油灰老化严重。警方推断14楼至16楼有三个地方的玻璃是在台风期间坠落的。
    警方出具的死亡排查情况分析,根据事发地周边建筑物情况,能坠落玻璃、砸到吕女士头部的建筑物只有118号和122号两幢楼,且122号楼公共部位玻璃有7块缺失、1块损坏。
    2012年10月,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通河二村122号大楼物业管理人,认为其未尽到管理职责,存在过错,造成吕女士死亡,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0余万元。 
    庭审中,物业公司认为,根据事发当天的风向情况,大楼东面玻璃不会落至大楼北面砸到死者。122号大楼15楼玻璃在台风天气以前已缺失,死者家属并无证据证明系物业公司管理的玻璃砸伤死者。台风天气系不可抗力,不应由物业承担赔偿责任。
以案说法】 
    宝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未有目击者看到砸中吕女士的玻璃从何处坠落,但事发现场坠落的玻璃来源于122号大楼公用部位概率高,作为该大楼的物业管理单位理应对此承担责任。最终,法院判决支持了吕女士家属的诉请。
【法辞典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八十五条: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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